标 题 | 《乌海市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10:06:27 |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乌海市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政策出台背景、目的、依据、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各区、各部门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和资金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力量。现结合乌海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出台依据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上争取资金考核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办发〔2020〕38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三、《管理办法》出台过程
本《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起草,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11月6日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征求了市区两级财政局、市发改委等70余家有关单位的意见,共计收到21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后附)。已采纳17条,未采纳4条。市发改委建议在第二条中建立项目库中删除发改部门,但由于项目前期手续均在发改部门办理,不予采纳;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建议把项目主管部门修改为项目实施单位,建议删除涉及主管部门的事项,但由于该《管理办法》的主体是各区及各部门,不予采纳;其余均采纳。《管理办法》经市政府2023年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此件公开发布。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条分为六个部分:总则,项目申报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附则。
第一部分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第一条)。
第二部分明确了项目申报方法、项目库建立、以及项目申报各项事宜(第二至九条)。
第三部分主要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第十至十二条)。
第四部分主要为财政部门统一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明确了资金实施分配及拨付的资金管理流程(第十三至第十五条)。
第五部分主要是对项目和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进行监管(第十六至十八条)。
第六部分主要为其他事宜进行了说明(第十九至二十条)。
(联系人:于斌,联系电话:20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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